返回首页>>
儿童心理健康的标准
 第一,有正常的智力活动。求知欲强,好奇好问,爱观察、爱学习、爱幻想,有抱负,注意力比较稳定、集中,喜欢自己动手做事。
  第二,乐于同人交往,能适应学校和家庭的生活。乐于交朋友,待人热情,能跟周围的人友好沟通,有同情心,心中有他人、有集体,适应学校的集体生活,在家里也跟家人亲切、和睦,心情愉快。
  第三,性格开朗活泼,情绪饱满愉快。热爱生活,心情开朗,天真活泼,乐观,积极向上,心地善良,能控制自己的情绪,解脱烦恼。
  第四,正确评价自己。懂得自尊、自爱,不自卑也不妄自尊大,自信心强,有一定独立性,喜欢独立做事,也爱表现自己(或叫“逞能”)。
  第五,具有正常的行为方式。行为方式的正常表现在四个“一致”:1、行为举止与年龄特点相一致。2、行为方式与社会角色相一致。3、反应强度与刺激相一致(如该激动时激动,不因琐事而发脾气,该冷静时就冷静)。4、行为一贯与统一(不是忽冷忽热,喜怒无常)。
 
 
© 2006-2008, 三亚金太阳双语幼儿园,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用IE6.0以上1024x768分辨率浏览
联系电话:089888689789 地址:三亚市春光路丰兴隆小区
Powered by EOS2007 © 2006-2008 中国幼儿园门户  粤ICP备08124264号  技术支持电话:020-32215083,85803634 QQ:联系客服 网站管理